为牟利非法采挖红豆杉丹凤一男子获刑三年半
作者
侯凤
来源
商洛日报
近日,丹凤法院对一起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27株并进行移植的犯罪行为,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元。
年7月,黄某在参观其亲戚建立的红豆杉育苗基地,了解红豆杉的性状后,发现与其之前采挖的野杉树大不同,看到别人将规模化繁育珍稀植物红豆杉作为经济产业,黄某育苗牟利的念头更坚定。年10月2日4日,黄某在庾岭镇街坊村山林内采挖杉树的过程中发现红豆杉,便擅自集中采挖,后集中栽植到自己耕地内。案发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所其采挖的杉类林木进行鉴定,黄某采挖的27株南方红豆杉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情节严重。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法官在此提醒,南方红豆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被誉为“植物黄金”“植物大熊猫”,严禁采伐和破坏,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授权的机构申办采集证后方可采集,不能随意采挖、移植、破坏,应保护原生环境,让其自然生长,切不可动私心,据为己有。
患者走失、民警送家
作者
郭伟
来源
商洛日报
9月8日,丹凤县铁峪铺中心村的张某到派出所报警,医院看病时走失,全家在市区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接到报警后,民警详细询问了张某弟弟的个人信息、着装情况,立即将情况发布相关网络平台上,及时与相关派出所联系,让他们帮助查找线索。
9月12日20时许,派出所接群众反映,在丹凤县城丹江桥附近见到一流浪汉,体貌特征疑似走失人员。派出所及时组织民警前往丹凤县城,在丹江桥边上看到一男子衣衫不整,昏睡在路边,经核对该男子就是张某的弟弟,民警将其扶上车,并为其找来水和食物。同时,及时与报警人联系。张某与该村干部,一起冒雨赶到县城,一眼认出了坐在车上的人正是其弟弟。
21日凌晨,民警将其兄弟送回家。同时与村干部协商将张某弟弟的情况向镇政府汇报,建议用民政政策帮助其治疗。
马蜂伤人危险、民警救人获赞
作者
岳红利陈俊
来源
商洛日报
9月24日上午10时许,丹凤县铁峪铺公路巡警中队值班民警接到一民工的报警求助电话,电话里民工王某称:他和另外三位工友在武关镇曾家沟山区施工架线时不慎被马蜂蜇伤,他伤势较轻,三位工友伤势比较严重,医院途中,行至铁峪铺镇境内,感到头晕严重,不能继续驾车,希望中队民警能给予帮助。接警后,丹凤县铁峪铺镇公路巡警中队中队长周博立即带人赶赴王康平停车处,发现四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两人已昏迷。医院的同时,周队长安排民警驾驶警车,医院进行抢救。为争取时间,警车一路拉响警笛并使用喊话器提醒其他车辆减速让行,争分夺医院,医务人员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了抢救。据了解,王康平等四名民工是陕西渭南人,在丹凤县武关镇曾家沟山区做架线的工作。由于抢救及时,目前四人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陕西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