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吉首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1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吉首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排绸乡、丹青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丹青镇;排吼乡、太平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太平镇;双塘镇、社塘坡乡、乾州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乾州街道。
新设立的丹青镇辖17个建制村、1个社区,总面积.04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清明社区(原丹青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太平镇辖14个建制村,总面积.88平方千米,总人口1.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太平(原太平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乾州街道辖23个建制村、11个社区,总面积.74平方千米,总人口6.5万人,办事处驻解放路(原乾州街道办事处驻地)。
2、同意排绸乡、丹青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丹青镇;排吼乡、太平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太平镇;双塘镇、社塘坡乡、乾州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乾州街道。
新设立的丹青镇辖17个建制村、1个社区,总面积.04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清明社区(原丹青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太平镇辖14个建制村,总面积.88平方千米,总人口1.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太平(原太平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撤销寨阳乡、白岩乡、马颈坳镇,新设立马颈坳镇。将原马颈坳镇的团结、几比、榔木、隘口、林农、康营、阳田、米坡、竹寨、汨比、枫香、新湾12个建制村和溪马社区与原白岩乡雅沙、紫新、白岩、上坪、着落、檀木、桥六、杨柳、毛坪、补戈10个建制村成建制合并设立马颈坳镇;将原寨阳乡新溪、坪朗、排乃、补点、树耳5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矮寨镇管辖;将原寨阳乡回光、曙光、马坳、栗溪、庄稼、勤丰、矮板、寨阳8个建制村,以及原马颈坳镇合群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峒河街道管辖。
新设立的马颈坳镇辖雅沙、紫新、白岩、上坪、着落、檀木、桥六、杨柳、毛坪、补戈、团结、几比、榔木、隘口、林农、康营、阳田、米坡、竹寨、汨比、枫香、新湾22个建制村,溪马1个社区,总面积.8平方千米,总人口2.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溪马社区(原马颈坳镇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的矮寨镇辖夯腊、德茹、大兴、联团、小兴、金叶、阳孟、排兄、幸福、家庭、洽比、德夯、中黄、岩科、平年、吉龙、新溪、坪朗、排乃、补点、树耳21个建制村,建新、矮寨2个社区,总面积.27平方千米,总人口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矮寨社区)。
调整后的峒河街道辖溪头、振武营、白果坪、上老、林木山、岩寨、小溪、望江坳、樟木溪、回光、曙光、马坳、栗溪、庄稼、勤丰、矮板、寨阳、合群18个建制村,峒河、光明、五里牌、新桥、荣庄、桐油坪、大田、龙泉、向阳9个社区,总面积.31平方千米,总人口5.5万人,办事处驻地不变(驻东环路)。
4、同意河溪镇、己略乡的行政区划以及镇溪、吉凤2个街道的管辖范围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吉首市共减少6个乡镇建制,现辖已略1个乡,矮寨、马颈坳、丹青、太平、河溪5个镇,峒河、乾州、吉凤、镇溪4个街道,总面积.33平方千米,总人口30.1万人,市人民政府驻地乾州街道名称不变。
新设立的乾州街道辖23个建制村、11个社区,总面积.74平方千米,总人口6.5万人,办事处驻解放路(原乾州街道办事处驻地)。
永顺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11乡12镇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呈报的《关于永顺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4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现批复如下:
1、同意永顺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勺哈乡、大坝乡、抚志乡、吊井乡、灵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灵溪镇;回龙乡、小溪乡、长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小溪镇。
新设立的灵溪镇辖51个建制村、9个社区,总面积.83平方千米,总人口13.0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城北(原灵溪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小溪镇辖21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53平方千米,总人口2.4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集坪(原长官镇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撤销列夕乡。将原列夕乡列夕、友和、响塘、龙车、杨木、昔车、比条、龙溪8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芙蓉镇管辖;将原列夕乡泽那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泽家镇管辖。
调整后的芙蓉镇辖明溪、新元、保坪、兰花洞、发树、孔坪、科皮、太坪、克必、毛冲、雨龙、列夕、友和、响塘、龙车、杨木、昔车、比条、龙溪19个建制村,新区、商合、河畔、双桥、百胜5个社区,总面积.81平方千米,总人口3.2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百胜)。
调整后的泽家镇辖海洛、泥堤、干洞、砂土、拔古、九水、南卫、云扎、东路、柏杨、若西、猫子塘、泽那13个建制村,泽家、西那2个居委会,总面积.12平方千米,总人口2.0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西那)。
4、同意保持两岔、西歧、对山、润雅、朗溪、万民、毛坝、盐井、车坪、高坪、颗砂11个乡以及首车、石堤、永茂、青坪、砂坝、塔卧、松柏、万坪8个镇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永顺县共减少7个乡镇建制,现辖灵溪、芙蓉、小溪、泽家、首车、石堤、永茂、青坪、砂坝、塔卧、松柏、万坪12个镇,两岔、西歧、对山、润雅、朗溪、万民、毛坝、盐井、车坪、高坪、颗砂11个乡,总面积.7平方千米,总人口54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灵溪镇名称不变。
龙山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5乡12镇4街道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8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龙山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白羊乡、民安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民安街道;三元乡、石羔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石羔街道;湾塘乡、洗洛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洗洛镇;猛必乡、水田坝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水田坝镇;乌鸦乡、大安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大安乡。
新设立的民安街道辖10个建制村、1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43平方千米,总人口8.66万人,办事处驻湘鄂路(原民安街道办事处驻地);
新设立的石羔街道辖26个建制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88平方千米,总人口4.34万人,办事处驻石羔山(原石羔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洗洛镇辖24个建制村,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3.0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洗洛(原洗洛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水田坝镇辖18个建制村,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1.8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水田坝(原水田坝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大安乡辖17个建制村,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1.27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大安坪(原大安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兴隆街乡、新城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兴隆街道,贾坝乡、召市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召市镇,贾市乡、里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里耶镇,塔泥乡、农车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农车镇。
同意撤销隆头镇、桶车乡、老兴乡、他砂乡,调整石牌镇、靛房镇、苗儿滩镇、桂塘镇、内溪乡的部分行政区划。
将原桶车乡太平山、花棚、大茶园、堰坝、新桥5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兴隆街道管辖;
将原老兴乡苦力、银岭、龙头车3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召市镇管辖;
将内溪乡双坪1个建制村以及原隆头镇新双、杉树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立的里耶镇管辖;
将原桶车乡神州、大塘、桶车、香锦、龙洞、桂花、苦溪、下池、梁山、义比10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石牌镇管辖;
将原他砂乡光明、他砂、齐心、冉家寨、半南、云丰、信地7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靛房镇管辖;
将原隆头镇的喇叭口社区居委会以及庆口、捞田、水坝、隆头、大溪、光明、联合7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苗儿滩镇管辖;
将原老兴乡贾田、洞坎、核桃、干坝、老兴、沙堡、老寨7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桂塘镇管辖;
将原他砂乡合力、高坪、高桥、天桥、合心5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农车镇管辖。
调整后的兴隆街道辖22个建制村、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5平方千米,总人口3.62万人,办事处驻新城坳(原新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调整后的召市镇辖35个建制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6平方千米,总人口5.0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招头寨(原召市镇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的里耶镇辖40个建制村、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2平方千米,总人口4.3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里耶(原里耶镇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的石牌镇辖20个建制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5平方千米,总人口2.8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石牌洞);
调整后的靛房镇辖22个建制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1平方千米,总人口2.2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靛房);
调整后的苗儿滩镇辖24个建制村、2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7平方千米,总人口2.9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苗市);
调整后的桂塘镇辖19个建制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4平方千米,总人口2.9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桂塘坝);
调整后的农车镇辖27个建制村,总面积.9平方千米,总人口2.2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马蹄寨(原农车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的内溪乡辖13个建制村,总面积84.1平方千米,总人口1.45万人,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驻内溪棚)。
4、同意红岩溪镇、茨岩塘镇、洗车河镇、洛塔乡、茅坪乡、咱果乡的行政区划以及华塘街道的管辖范围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龙山县共减少13个乡镇建制,现辖洗洛、石牌、茨岩塘、水田坝、红岩溪、农车、洗车河、苗儿滩、靛房、里耶、召市、桂塘12个镇,大安、茅坪、洛塔、咱果、内溪5个乡,民安、华塘、兴隆、石羔4个街道,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59.44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民安街道名称不变。
花垣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3乡9镇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花垣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7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花垣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团结镇,道二乡,花垣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花垣镇。新设立的花垣镇辖71个建制村、9个社区,总面积.2平方千米,总人口10.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花垣镇(原花垣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两河乡、民乐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民乐镇。新设立的民乐镇辖22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6平方千米,总人口2.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田家村(原民乐镇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排料乡、排碧乡和董马库乡成建制合并,合并后撤乡设镇设双龙镇;排吾乡、雅桥乡成建制合并,合并后撤乡设镇设石栏镇。
新设立的双龙镇辖34个建制村,总面积.7平方千米,总人口2.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董马库村(原董马库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石栏镇辖20个建制村,总面积87.4平方千米,总人口1.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保楼村(原雅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4、同意保持边城、吉卫、龙潭、麻栗场、雅酉5个镇;长乐、猫儿、补抽3个乡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花垣县共减少6个乡镇建制,现辖花垣、边城、吉卫、龙潭、民乐、麻栗场、雅酉、双龙、石栏9个镇;长乐、猫儿、补抽3个乡,总面积.69平方千米,总人口30.9万人,县人民政府驻花垣镇名称不变。
泸溪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4乡7镇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泸溪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2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泸溪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白沙镇、武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武溪镇;梁家潭乡、八什坪乡、洗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洗溪镇。
新设立的武溪镇辖13个建制村、7个社区,总面积.1平方千米,总人口11.2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武溪(原武溪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洗溪镇辖23个建制村、1个社区,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3.7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洗溪(原洗溪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撤销永兴场乡。将原永兴场乡上广、下广、三冲坪、密灯4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兴隆场镇管辖;将原永兴场乡的呈田建制村成建制划归合水镇管辖;将原永兴场乡的溪头建制村成建制划归达岚镇管辖。
调整后的兴隆场镇辖兴隆场1个社区,德堡、彭总管、烂泥田、岩坡、巴斗山、五里坪、锡瓦、甘田坪、都里坪、武堰、上广、下广、三冲坪、密灯14个建制村,总面积为.02平方千米,总人口3.46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调整后的合水镇辖合水1个社区,横坡、罩子坪、溪洲、祖坟山、木龙、新桥、兴砂、踏虎、晒州田、麻铺、登云寨、呈田12个建制村,总面积.24平方千米,总人口2.8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调整后的达岚镇辖达岚坪1个社区,麻坪、龙溪口、六里、覃木阳、五德、都用、新田、潮地、溪头9个建制村,总面积.64平方千米,总人口2.0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4、同意保持浦市镇、潭溪镇、石榴坪乡、解放岩乡、小章乡、白羊溪乡6个乡镇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泸溪县共减少4个乡镇建制,现辖武溪、浦市、达岚、合水、兴隆场、洗溪、潭溪7个镇,小章、白羊溪、石榴坪、解放岩4个乡,总面积.5平方千米,总人口31.4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白沙镇变更为武溪镇。
保靖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2乡10镇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保靖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5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保靖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撤销迁陵、毛沟、复兴、水田河、葫芦、野竹坪、比耳、清水坪、碗米坡9个镇以及阳朝、水银、涂乍、清水、大妥、夯沙6个乡,新设立迁陵、毛沟、复兴、水田河、葫芦、比耳、清水坪、碗米坡、吕洞山9个镇以及阳朝、长潭河2个乡。
新设立的迁陵镇辖原复兴镇的和平、陇洞、利福、那铁、茶市、普溪、那甫、扁朝(含原水银乡哪东建制村一、二、三组)8个建制村,原碗米坡镇的陡滩、谭家、撒珠、咱科、昂洞、松溪、起车、陇木、陇西、新码10个建制村,原大妥乡的踏梯、府库、王家3个建制村,原迁陵镇的大田、腊水、花井、杨家、梭溪、牛角山、要坝、通坝、昂家、三联、东风、泗溪、龙溪坪、团结14个建制村以及大月坡、二月坡、朝阳、沙水井、喜鹊溪、风筝坪、竹子坪7个社区,共35个建制村、7个社区,总面积.43平方千米,总人口9.0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迁陵(原迁陵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毛沟镇辖原清水乡的踏湖、白屋、花交3个建制村,原野竹坪镇的电棚建制村,原毛沟镇的永和、舍坪、下略、卧当、拱桥、田家、科乐、略水、阳坪、鱼车、白坪、排当、田冲、民主、如景、坡脚、巴科17个建制村以及毛沟寨社区,共21个建制村、1个社区,总面积.65平方千米,总人口3.86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永和(原毛沟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复兴镇辖原复兴镇的复兴建制村,原清水乡的河边、马王、蓬桂、门前、大湾、鸭坝6个建制村,原大妥乡的山河、马洛、盐井、夜咱、大妥、甘溪、胥乐7个建制村,共14个建制村,总面积.52平方千米,总人口2.40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复兴(原复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水田河镇辖原水田河镇的吉铁、水田、中坝、孔坪、白合、梁家、丰宏、马尾、他者、夯吉、排家、卡当、金落河、五牙、排大方、新寨、中心、排塘18个建制村,总面积.23平方千米,总人口1.8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梁家(原水田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葫芦镇辖原涂乍乡的绿绿河建制村,原葫芦镇的瓦厂、葫芦、黄皮(调整后的黄皮建制村由桃花坪组、岩板溪组、上路组、下路组组成)、木耳、米踏、新民、印山、排花、枫香、尖岩、半白、排扭、木芽、堂朗、大岩、阿着、青岗、茶坪18个建制村,共19个建制村,总面积.9平方千米,总人口1.5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葫芦(原葫芦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比耳镇辖原清水坪镇的且科建制村,原比耳镇的糯里(调整后的糯里建制村由原糯里建制村三组组成)、比耳、水坝、兴隆、别腊、利湖、且湖7个建制村,共8个建制村,总面积65.07平方千米,总人口1.2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比耳(原比耳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清水坪镇辖原比耳镇的杉柱1个建制村,原野竹坪镇的腊洞、小溪、野竹、大坪、杰坳5个建制村,原清水坪镇的里外、清水坪、下码头(含原比耳镇糯里建制村的一组、二组)、坝木、黄连树、梁山、中溪、大桥、魏家、客寨、夕东、三溪、马王、大坝14个建制村,共20个建制村,总面积.95平方千米,总人口3.4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清水坪(原清水坪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碗米坡镇辖原碗米坡镇的迎丰、拔茅、美竹、首八峒、沙湾、磋比、驼背、马蹄、叒吾、押马10个建制村,原比耳镇的卡湖、亚渔2个建制村,共12个建制村,总面积.96平方千米,总人口1.4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拔茅(原碗米坡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吕洞山镇辖原葫芦镇的傍海(含原葫芦镇黄皮建制村的黄皮组、下贝土组、上贝土组)、黄金、排吉3个建制村,原水田河镇的夯相、龙潭、排捧、翁科、排吾当5个建制村,原夯沙乡的夯沙、夯吉、吕洞、矮坡、张湾、梯子、蜂塘7个建制村,共15个建制村,总面积.54平方千米,总人口1.5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夯沙(原夯沙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阳朝乡辖原涂乍乡的涂坝、择坝、尧洞3个建制村,原阳朝乡的阳朝、甫吉、溪洲、夕铁、猛科、梭落坪、龙家、麦坪、科秋、米溪、龙头、仙仁12个建制村,共15个建制村。总面积.02平方千米,人口2.12万人,乡人民政府驻阳朝(原阳朝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长潭河乡辖原涂乍乡的涂乍、大白岩、马路、鱼塘4个建制村,原水银乡的水银、官庄、车湖、花桥、马湖、哪东(调整后的哪东建制村由原哪东建制村四、五、六组组成)6个建制村,共10个建制村,总面积76.4平方千米,总人口1.4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水银(原水银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普戎镇的行政区划不变(全镇总面积.21平方千米,总人口1.2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普戎)。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保靖县共减少4个乡镇建制,现辖迁陵、毛沟、复兴、水田河、葫芦、比耳、清水坪、碗米坡、吕洞山、普戎10个镇以及阳朝、长潭河2个乡,共12个乡镇建制,总面积.88平方千米,总人口31.26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迁陵镇名称不变。
古丈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7镇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6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古丈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河蓬乡、双溪乡、罗依溪镇、古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古阳镇。新设立的古阳镇辖39个建制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67平方千米,总人口5.6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小古丈坪(原古阳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山枣乡、岩头寨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岩头寨镇。新设立的岩头寨镇辖28个建制村、4个居委会,总面积.04平方千米,总人口2.1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野竹坪(原岩头寨镇人民政府驻地)。
同意高望界乡、高峰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高峰镇。新设立的高峰镇辖19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82平方千米,总人口1.3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李家洞(原高峰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坪坝乡撤乡设镇,万龙镇更名为断龙山镇。
调整后的坪坝镇辖12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35平方千米,总人口1.0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溪口(原坪坝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的断龙山镇辖15个建制村、1个居委会,总面积95.86平方千米,总人口1.4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田家洞(原万龙镇人民政府驻地)。
4、同意保持红石林、默戎2个镇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古丈县共减少5个乡镇建制,现辖古阳、高峰、岩头寨、坪坝、断龙山、红石林、默戎7个镇,总面积.47平方千米,总人口14.48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古阳镇名称不变。
凤凰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下辖4乡13镇根据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凤凰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83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批复如下:
1、同意凤凰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官庄乡、沱江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沱江镇;都里乡、廖家桥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廖家桥镇;茨岩乡、新场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新场镇;三拱桥乡、竿子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竿子坪镇;米良乡、柳薄乡、禾库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禾库镇;木里乡、千工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千工坪镇。
新设立的沱江镇辖7个社区、34个建制村,总面积.7平方千米,总人口11.2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凤凰南路(原沱江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廖家桥镇辖1个居委会、28个建制村,总面积.06平方千米,总人口3.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廖家桥(原廖家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新场镇辖20个建制村,总面积.88平方千米,总人口2.6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新场(原新场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竿子坪镇辖24个建制村,总面积.3平方千米,总人口2.1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三拱桥(原三拱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禾库镇辖1个居委会、33个建制村,总面积.13平方千米,总人口3.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禾库(原禾库镇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千工坪镇辖24个建制村,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2.48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岩板井(原千工坪乡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落潮井乡撤乡设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4、同意保持腊尔山镇、木江坪镇、茶田镇、阿拉营镇、吉信镇、山江镇、林峰乡、水打田乡、麻冲乡、两林乡10个乡镇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凤凰县共减少7个乡镇建制,现辖沱江镇、廖家桥镇、竿子坪镇、禾库镇、千工坪镇、新场镇、落潮井镇、腊尔山镇、木江坪镇、茶田镇、阿拉营镇、吉信镇、山江镇、林峰乡、水打田乡、麻冲乡、两林乡,共13个镇、4个乡,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42.2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沱江镇名称不变。
你必须知道的